时间:2015-05-08 00:00:00 阅读:次
我喜欢在雨中奔跑、我喜欢在草丛打滚,而我最喜欢的嘛……就是陪着我的主人了。
我叫仔仔,不是人妖,是纯属一个女汉子。至于为什么我要取这么一个男生的名字嘛……要从一年前说起。(进入回忆模式)
一年前我还是只小奶狗,在商场被麻麻带回家,我最喜欢的就是麻麻打麻将的时候汪。"三杠四,胡了!”233汪~我到家的时候什么都咬,沙发、抱枕、地毯……包括主人的内裤。我的隔壁有一个好盆友,它是一只博美,叫白丸(作者取名字真心差)。我问它它的梦想是什么,你知道它说什么吗?"我想泡个妹纸。“(它是公的)呵呵,我去。对了,我还有个哥们,叫疯子。金毛,听起来你都觉得它有点疯……(它是公的)
麻麻这几天去开笔会,把我孤零零地留在家。
"真无聊啊,把疯子和白丸叫来吧。”我就从院子的小洞里钻出去了。"好啊好啊,把白富美冬雪叫上吧。“白丸直接同意了,我还以为它会闷在家里和他老爸看碟子呢。我们四只狗一起去游泳池边玩,不料不会游泳的冬雪落水了——"汪汪!救命啊!”冬雪大喊"冬雪,那是浅水区,连你头都不到……“这是传来一阵熟悉的声音"果果果果——炸鸡算命神登场,我就是爱与智慧并重的盟可……“一个塑料罐准准的打在盟可头上"死盟可跟妈妈回家吃饭,仔仔你们也赶紧回去吧。”
我们见过这阿姨的本事,吓得不敢吱声,连忙逃跑。
三年级:吴范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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