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18-06-11 00:00:00 阅读:次
今天下午,我买零食被同学发现了。可是,我是有苦衷的。
下午放学之后,我拿着一元钱进了小卖部。我拿着两包饼干,给了钱,就走出来了。我敢发誓,我完全没有想过要买三无产品的打算。我走出小店,像饿了好几天的狗一样,准备把眼前的“骨头”一扫而光的时候。可在我刚打开包装纸,陈约刚好路过。从我进小卖部到吃完一包零食,她都看得一清二楚,她气得直接走了。她虽然走了,但我好像无动于衷,仍顾着吃了。
我边走边吃,正好又被同路的林思虹和林巧云看见了。她俩见我吃零食,就好像抓住了我的把柄一样,说个不停。我记得最清楚的一句,我可能这辈子都忘不了。她说:“你还记得你写的日记吗?你对得起你爸爸吗?”为什么?为什么要这样说我呢?其实,我买零食不是为了好吃,而是因为我当时实在太饿了。不是因为我不吃饭,而是不知为什么这几天放学后总觉得饿,不吃点东西垫垫,肚子就难受。我其实很不喜欢吃零食的。
唉,我真是冤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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