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2015-06-01 00:00:00 阅读:次
人之心者,诡也。诡之最者,人心也。
若论宇宙之高深莫测,不过于心思之间;若论物物形形之异,不及心境之缺。人心之诡,诡之最也。
论者有三,三者如下:
一者曰:心之诡,诡于虚境也。凡人者,心有所意,心有所念,无不虚而飘忽,浮而不实,实而不真,真而亦虚焉。化影于心,或为一物。令其行则行,令其静则静,令其如何变动,肆其心悦,然瞬刻之间,人心变也,事与具变,顷刻风来,物亦物,事亦事,前象已为虚矣,未曾现世一刻。此谓之者,唯心之论也。事与人为,心与事念,然物与心否,谓之人心虚境也。
二者曰:心之诡,诡于莫测也。人之私心,是皆有之。语曰:知人知面不知心也,心于人中,皮于心外,不可观也。若心于内,乃人之私地,私久则欲生,人不知而己明,人不防而己动,人不卫而己刺,谓之心变,心变而善恶变,利弊变,方则数米,直则百丈,以至于心岐,以至于意动,心岐意动者,恶之所生也。故心莫测,善为恶业,私心易存,路也有异也。
三者曰:心之诡,诡于首争也。心者争,是以进化之始,至今千百万年,人心所存,未争不可。然争者,益可磨损体肉,易耗不需,精骨强身,壮体健魄,然若损,损之善道,损之静道,损之存道。争之初,以强争弱,以盛争损,争着有害,害至更肤更色,以致失其本身,失其本性。现今当道,争为人首。心存则力争,追名逐利,以争为胜,以强为纲,然则渐失善道,易损真身。争者,物质变也,变质强者,物愈下也。
此谓三诡也。故人之诡,诡而无为,诡而不知,诡而不改,不知者无罪,不改者无能,无为者庸也。庸至极者,物与将变,物亦变者,人心相遣,相遣尚存?不可得知。
高一:王一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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